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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害防制法新法宣導

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~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~

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正式修法上路,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:(1)大專院校、幼兒園、托嬰中心、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全面禁菸;(2)酒吧、夜店除合格之吸菸室外全面禁菸。依據菸害防制法,於禁菸場所吸菸者,可罰新台幣2000至1萬元罰緩,場所負責人除出入口需張貼明顯禁菸標示外,場所內不可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,違者罰新台幣1-5萬元,呼籲民眾勿存僥倖心態於禁菸場所吸菸,場所負責人應盡管理之責,以免受罰。